云南网讯(记者 张梅焕)6月13日,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暨2025年暑期文旅促消费措施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发布会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正负面清单)作了详细解读。
正负面清单以“十支持十不得”为框架,首次系统化界定旅居发展的路径与边界。核心在于明确支持方向引导市场发展,划定禁止红线守住生态、土地、文化底线,实现“旅居云南”可持续发展。
正面清单“十支持”方面——为旅居指明发展方向、提供具体路径、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突出保障农民群众利益,支持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旅居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第一条)。
二是突出市场原则,鼓励市场主体有序盘活长期闲置房屋,按市场化规律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市场化发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条)。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推动旅居同高原特色农业、医疗康养、休闲健身等联动发展,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重点打造具有乡愁乡韵的旅居村(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四是突出主客共享,围绕当地群众和旅居客人需求,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第九条)。
五是突出创新创业,鼓励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旅居客人参与旅居运营管理,吸引更多的人来云南旅居、旅创(第三条、第八条)。
负面清单“十不得”方面——划定行业红线、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一是坚守用地底线,明确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等建设旅居项目,不得借流转之名改变农村宅基地、耕地良田和林地性质(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
二是严守生态红线,明确不得违反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搞大拆大建和其他破坏性建设,不得突破环境容量和承载规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
三是构筑法纪防线,明确不得违反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搬出原住地,不得违反市场规律盲目举债和使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同时强调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下一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对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的解读、宣贯和培训,引导、规范云南旅居业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