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4月8日获悉,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学校职责、家长权利和义务、教育部门职责,规范家长陪餐工作流程,推动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家校合力。
去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学校应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我省此次制定《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明确了“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全面推行家长陪餐”,这意味着家长陪餐全省学校要全覆盖。
《指引》要求,学校应充分考虑办学规模、供餐方式、地理位置等因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家长陪餐相关事宜,并邀请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列席。开展家长陪餐的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家长陪餐操作细则,细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家长通过自主申请、学校组织可有序参与陪餐,具有以下权利:

家长参与陪餐应当遵守学校有关纪律要求,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履行如下义务:

《指引》明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学校有序推行家长陪餐工作,并将家长陪餐实施情况纳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日常监管内容,畅通家长陪餐问题反映直达渠道。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收集本辖区学校家长陪餐评价反馈意见,研判分析辖区内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合理建议,指导学校优化供餐管理、提升菜品质量。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原标题:四川明确要求:所有中小学校都要推行家长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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